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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價值觀

平等
教師篇

「先去私心,而後可以治公事。先平己見,而後可以聽人言。」 - 薛文清

平等是指每一個人在社會上都應該得到平等對待。因此,我們不應因為別人 
的性別、種族、身體殘疾或看法與自己的不同而歧視別人。 
在每個人都享有平等權利,得到公平待遇的環境下,不但能促進個人發展,亦有利於社會整體的進步,因此父母應從子女小時候便向他們灌輸平等的重要。父母可以一些有關歧視的時事新聞為例,著子女運用移情,易地而處,設想若自己被歧視會有甚麼感受,從而引導他們學會尊重和包容別人,求同存異。父母亦可向子女介紹不同的平等條例,或讓他們參與平等機會委員會舉辦的青少年活動,讓他們了解歧視的定義及對被歧視者所造成的傷害。 
向子女灌輸平等的觀念,有助他們以開放的態度與人相處,從而建立一個大同的世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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